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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31875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713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11903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195142亿元,增长5.3%。
根据放归方案,贺兰山计划将引入三批次共18匹普氏野马,最终在贺兰山实现普氏野马的繁衍生息,并形成稳定种群。2024年12月3日,第一批6匹健康且适应能力强的普氏野马从新疆运抵宁夏贺兰山北部普氏野马训练场,经过3个月的适应性训练后成功放归。
习近平指出,中国和马来西亚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常来常往、亲如一家。两国关系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半个世纪,正迎来更加美好的前景。我愿同易卜拉欣最高元首一道努力,引领中马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共同打造高水平战略性中马命运共同体,谱写睦邻友好、团结合作新篇章,开启中马关系新的“黄金50年”。
公器私用,将地质调查、矿产开发等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矿权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走进容县容小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智能催芽车间,一排排整齐的金属架承载着数以万计的稻种,温湿度传感器实时监测着环境参数,LED显示屏跳动着精准的数据。
4月15日至21日是第三十六届上海市肿瘤防治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科学防癌,健康生活”。15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举办肿瘤防治宣传周市级主题活动,发布上海最新癌症监测数据,介绍上海市抗癌协会新版《居民常见恶性肿瘤筛查和预防推荐》,开展科普宣传,组织知名医学专家现场咨询。
河南省气候中心6月12日8时发布干旱橙色预警,根据最新气象干旱监测显示,安阳、鹤壁、焦作、开封、洛阳、漯河、南阳、平顶山、濮阳、商丘、新乡、信阳、许昌、郑州、周口、驻马店等16个地市72个国家级气象站监测到气象干旱达到重旱等级以上,并已持续10天。据天气部门预报,6月24日之前,全省将维持高温晴热天气,虽然部分时段有分散对流性降水,但无法有效缓解旱情。
“两平稳”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8个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大多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煤矿、工贸、建筑业、道路运输、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兼总领事蔡志烽及刘为文领事出席了追悼仪式。蔡志烽公使在会上宣读了中国驻澳大使肖千的悼词,深切缅怀任方森先生为促进中澳友好、推动华人社区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肖千大使在悼词中高度评价任先生为增进两国人民友谊、推动祖国统一及促进华人团结所作的努力,称其为中澳友好关系的坚定推动者与华人社区的杰出代表。
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欧盟委员会负责危机管理的委员拉比卜在公告中称,持续两年的武装冲突对苏丹造成灾难性影响,不仅引发饥荒,还酿成全球最严重的流离失所危机。呼吁国际社会关注苏丹人道主义危机,共同维护国际人道法。
尽管服务质量有了一定改善,但是业主大会已经做出决定,不再续聘原物业。接下来,事情转入第二阶段:制定选聘新物业方案。那么,该怎么制定这个方案?这时候社区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又一次伸出了援手。
今天(4月15日)下午,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分别前往外贸外资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开展现场办公。陈吉宁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持续优化政策供给、深化为企服务、加强预期引导,支持企业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增强战略敏捷,与上海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同频共振,共同谱写互利共赢新篇章。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泄露和公开传播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既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刑法对这类泄露案件信息的行为作了专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单位或个人公开披露、报道不公开审理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